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
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、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,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。十九届四中全会《决定》提出:“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,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。”贯彻落实四中全会部署,必须坚定文化自信,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,围绕举旗帜、聚民心、育新人、兴文化、展形象的使命任务,坚持为人民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服务,坚持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,坚持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,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,更好构筑中国精神、中国价值、中国力量。
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、教育人民工作体系,完善党委(党组)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学习制度,建设和用好网络学习平台。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。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。
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。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、制度化,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,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,健全志愿服务体系,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。
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,推出更多群众喜爱的文化精品。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。
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。坚持党管媒体原则,构建网上网下一体、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,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、先进技术为支撑、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。改进和创新正面宣传,完善舆论监督制度,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。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,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,落实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主体责任,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,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。
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,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,完善文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制度,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。加强文艺创作引导,完善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、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工作机制。